近日,省知識產權局、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同時接到舉報,無錫某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省知識產權局迅速與無錫市知識產權局取得聯系,經查,該房產開發公司在開發綠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無錫西水東商業街項目中,公司員工制作了含有奧運冠軍楊倩在東京奧運會女子十米步槍決賽中的宣傳圖片,該圖片同時附有奧運五環標志和2020年東京奧運會會徽,于2021年7月24日在朋友圈進行宣傳。當事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案發地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發布含有奧林匹克標志圖片的處罰。
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內容之一,互聯網、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地不是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外之地”。省知識產權局已將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作為《2021年全省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重點工作予以部署。下一步,全省將繼續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力度,切實維護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氛圍。